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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是依据2013年3月18日《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成立登记的批复》(深民函[2013]323号文件)正式成立的一家服务于深圳投资基金行业的社会团体组织。业务职能与范围涵盖了会员交流、会员培训、维护会员利益、推动会员守法自律经营等多项内容。

公会目前有48家会员单位,是新基金法颁布之后新成立的地方投资基金行业协会。公会吸纳了深圳一批最有代表性、最优秀的资产管理机构,涵盖了深圳注册或经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阳光私募证券投资管理机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并购基金等多类机构,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1500亿元人民币。

在投资基金业正处于向财富管理机构转型的机遇期,特别是国务院批准深圳建设前海财富管理中心的大背景下,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作为独立的行业自律组织,将贯彻新基金法精神,秉承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财富管理行业公会的理念,表达会员诉求,反应行业呼声,维护会员利益,促进各类会员彼此沟通、互利共赢。公会还将立足于深圳,致力于服务前海金融创新,加快深圳前海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助力深圳打造国际化金融中心目标的实现。

欢迎有志于深圳市基金市场发展的广大人士报名应征。

公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
2-3人
专业要求:
会计、法律、金融、财经专业
基本应聘条件:
(1)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2)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3) 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善于研究和分析问题;
(4) 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具有良好的英语交流能力;
(5)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
(6)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应聘者可将其他证明材料附后,以供参考,如:通过司法考试、CFA、CPA等各类资格考试情况;出版、发表或获奖的论文、研究报告等;参加演讲、表演及才艺情况;学生干部经历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经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