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投资于确定的、单一的目标公司股权,获取期间的商业物业收益。封闭运作期内集中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因此存在有别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特定风险。主要的特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点:
(1)封闭运作期内集中投资风险
普通公募基金往往采用分散化投资的方式减少非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投资的影响,而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集中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获取期间的商业物业收益。因此,相对分散化投资的普通公募基金,本基金将受到所投资目标公司个体较大的影响,具有较高的非系统性风险。
(2)目标公司经营风险
目标公司以项目的商业物业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来源,而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行业周期的影响以及前海合作区周边其他商业物业带来的市场竞争,都会给目标公司经营带来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可能影响未来的项目收益,造成投资人投资不达预期的风险。
(3)租金无法回收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获取商业物业收益,以租户的租金为主。基金管理人将采用主动催收、投资顾问协助催收、目标公司服务机构保证金补偿等一系列手段力争取得租金偿付。然而受限于租户的违约风险,租金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极端情况下租金可能将无法弥补投资本金,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投资亏损。
(4)续租风险截至2015年3月,前海企业公馆项目租户已签订的租约以三年期、五年期、约七年期为主,因此存在续租时租户退租导致项目收益波动的风险。
(5)商业物业收益的估值风险
本基金通过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获取商业物业收益。基金管理人采用估值技术对目标公司股权进行估值,估值结果将通过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体现。由于估值技术存在诸多假设且估值需要使用的参数在获取时存在滞后性,本基金公告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不能及时、准确地体现目标公司股权当前的公允价值。
(6)目标公司破产风险极端情况下,若目标公司经营不善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将有可能破产清算,造成目标公司破产的风险。
(7)提前终止风险
自增资完成日起6个月内,目标公司未按照约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发生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约定的基金管理人要求深圳万科提前回购基金所持股权的情形时,深圳万科将自行或指定关联方提前回购本基金所持股权,本基金基金合同将提前终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无法实现正常到期情况下的全部预期收益。
(8)增信不足风险
本基金通过深圳万科提供保证金的方式为本基金的项目投资收益提供增信,但对于实际业绩收入低于目标公司业绩比较基准的差额,深圳万科仅以保证金账户资金余额为限提供补偿,超出部分将无法通过保证金得到补偿。
(9)净值回撤风险
当目标公司当期实际业绩收入高于目标公司当期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将以已收到的投资收益就差额部分按一定比例向保证金账户支付深圳万科收益分成,因此可能在实施深圳万科收益分成时本基金净值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跌。(10)政策风险政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前海开发政策风险和房地产政策风险。前海开发政策是指深圳市政府和前海管理局针对前海开发制定颁布的重要的影响目标公司经营的举措、法规。房地产政策是指政府有关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这些政策的出台可能引起目标公司未来租金收益的波动,从而给投资带来风险。
(11)作为上市基金存在的风险
1)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在《基金合同》生效且本基金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本基金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基金,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交易对手不足导致基金流动性风险。
2)基金份额折溢价的风险
本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可能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从而产生折价或者溢价的情况,从而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对投资者造成损失。
(12)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其他销售机构因多种原因,导致认购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由此影响投资者认购服务的风险。
2)登记结算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如对投资者基金份额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理解偏差的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3)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代理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
(13)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4)其他风险
2、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政策变更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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