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LPR?新的LPR机制有哪些变化?
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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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LPR是由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目前由10家商业银行根据市场供求等因素报出的优质客户贷款利率,并由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央行的指导下负责监督和管理,于2013年10月正式运行。
8月17日上午,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的更多细节,新的LPR报价方式将与8月20日起正式施行,20日起各银行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这对新发放的贷款来说,无疑将会利于贷款实际利率的降低,达到“降息”的效果。
根据国常会内容以及央行公告,此次完善LPR形成机制,不仅丰富了LPR的品种,同时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报价,使LPR直接挂钩政策利率,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值得关注。
一是新的LPR形成机制。
二是明确LPR改革方式。在原有的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基础上,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
三是报价方式改变。改革后各报价行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报价,市场化、灵活性特征将更加明显。
四是报价行范围拓宽,由10家变为18家。
五是报价频率变化,由原来的每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央行表示,这可以提高报价行的重视程度,有利于提升LPR的报价质量。
六是严监管,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